关于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第二十二号)

文章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3-28 08:43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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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防指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有关防控措施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21号)和《关于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41号)精神,现就解除我市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全市所有小区(村)解除封闭式管理。

二、取消居民出行限制,无需提供单位上班证明或其他通行证明,逐步放开封闭的小区出入口。

三、小区(村)居民持“绿码”且体温检测合格可自由通行,不需要信息登记。

四、小区(村)外来人员进入需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查验“安康码”或健康证,健康状况正常方可进入。发现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要向社区(村)报告,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五、继续做好清洁消毒、健康教育等工作。引导居民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

六、加强境外人员来(返)宿人员管控。利用广播、张贴告示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境外来(返)宿人员落实报告责任。按照地毯式、全覆盖要求做好摸排工作,对境外来(返)宿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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