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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控辍保学
发文日期: 2024-10-15 10:33:32 生成日期: 2024-10-15 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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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苗庵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2024年苗庵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宣传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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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苗庵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宣传月”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苗庵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0-15 10:33 责任编辑: 苗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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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教育是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控制中小学生流失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苗庵镇中心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方针,以“依法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为总体思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行为,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控辍保学”的领导,成立苗庵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强  

 员:中心校人员及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三、工作目标

  劝返以往的,留住现在的,控好未来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能少,其他学段无一例因贫辍学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

四、控辍原则

按照三级对接,谁辖区的学生谁负责,谁辖区的学生谁劝返。

五、控辍对象

1、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已辍学的少年儿童。

2、有辍学苗头的学生。

六、控辍重点

1、初中学段的学生,特别是八、九年级学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残疾儿童少年学生。

七、主要措施

抓牢“8项”措施。

1、宣传控辍。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班会、广播、壁字、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多样形式,做实宣传工作,使义务教育一个不能辍学的政策深入人心,不读完义务教育就没有出路,辍学可耻、人人皆知。

2、招生控辍。做好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招生政策,教师包到每一个适龄儿童动员入学,对特殊情况儿童,依据政策采取对策。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3、质量控辍。落实《宿州市教育局“八项制度”》,全面育人,全面提质,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学科监测要以基础知识为主,按课标的要求,不出偏、难、怪题,不以分数给学生贴“差”的标签。改进教学方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习困难学生,因材施教,强化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激发学习自信心。

5、扶弱控辍。聚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留守儿童,对他们采取“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精准帮扶、应助则助、有效关爱,义务教育路上一个不能少,其他学段不得有因贫辍学现象。对能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服务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全覆盖”。

6、守规控辍。控辍保学任务艰巨,严禁人为工作失误造成辍学。不得拒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得因教育教学管理行为不当造成辍学,不得因贫未受到及时资助而辍学,不得因学习困难、厌学未得到及时关爱纠正而辍学,不得因故让学生回家反省或劝退、开除学生导致学生辍学,不得人籍不一、空挂学籍,技术性造成辍学。

7、督查控辍。中心学校每月一次控辍保学工作督查。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督查结果作为控辍保学奖惩依据。

8、奖惩控辍。中心学校每学期将对控辍保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影响教育扶贫和全镇教育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苗庵镇中心学校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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