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5.农村低保边缘家庭;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资金补贴标准。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重建房屋补助2万元,维修补助0.6万元。
三、建设标准。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1—3人户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范围内,3人以上人均不超过18平方米不少于1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