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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2-11-05 17:09:11 生成日期: 2022-11-05 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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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蒿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安徽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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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蒿沟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05 17:09 责任编辑: 蒿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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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2021年省住建厅对全省实施危房改造提出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给全省各县区实施危房改造指明了方向并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二、基本原则

    在基本原则上提出安全为本,对实施对象确定了最终目标,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三、工作要求

对补助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对改造方式明确了根据房屋危险等级合理确定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四、管理要求

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与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各地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并协日的助技术薄弱区域落实危房鉴定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危房鉴定准确,各地要逐户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不落一户。各地要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发放到户,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

五、制度建设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区要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每月 25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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