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有关街道: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扶办函﹝2020﹞71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制定《埇桥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自然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普查、督查巡查、数据清洗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分户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子女信息采集
调查分户贫困户或分户边缘易致贫户(指老人为贫困户或边缘易致贫户,一个及以上单独立户的子女不是贫困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子女的主要收入、经济条件、生活现状以及赡养能力与赡养义务履行情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录入(见附件6)。
(七)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清退贫困户需由各乡镇、有关街道汇总上报区扶贫开发局,经审核后,由省扶贫办贫困监测信息中心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操作(见附件7)。
(八)分类管理标注工作
按照省办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待发)要求,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分类标注。
(九)建档立卡总结
总结建档立卡以来的工作和成效,从建档立卡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推动各项扶贫政策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提升广大基层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能力、增强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出发,全景式体现脱贫攻坚全过程。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10月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1月3日前,各乡镇、有关街道组织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月4日至11月18日,各乡镇、有关街道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工作情况,向区扶贫开发局贫困监测信息中心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功能,于11月18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问题数据核查。11月19日至11月28日,各乡镇、有关街道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形成问题清单,由区扶贫开发局开展实地核查。
(五)完善系统数据。11月29日至12月8日,以区为单位组织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8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六)工作总结。12月13日前,各乡镇、有关街道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有关街道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由区扶贫开发局信息中心组织安排录入(具体工作时间按照我们工作提示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有关街道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务必高度重视。各乡镇、有关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落实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要严格较真碰硬。各乡镇、有关街道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要提升数据质量。各乡镇、有关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要把好数据入口关,规范数据采集工作流程,加强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要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有关街道要切实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效率,加强督促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五要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有关街道要按照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精准提升行动,强化业务培训,统筹安排工作,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5.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6.分户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子女信息采集表
7.清退贫困户调查表
埇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