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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8-09 17:51:09 生成日期: 2023-08-09 17: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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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杨寨行管区2023年招生管理(学校介绍)

文章来源: 北杨寨行管区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9 17:51 责任编辑: 北杨寨行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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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北杨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义务教育实际,制定《2023年宿州市主乡镇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一、招生时间:网上报名登记8月1日至8月5日,线下报名8月10日至15日。

二、招生对象: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三、招生办法继续实施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招生政策,确保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按照下述(一)(二)(三)项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直接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一般情况入学办法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乡镇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乡镇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特殊情况入学办法1.因故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3.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属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另行安置。(1)尚未安置到位且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2)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应凭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相关安置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4.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属乡镇常住户籍,新购房屋未交付,且在乡镇无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应凭购房备案表,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新购房屋学区学校入学。5.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2019〕5号)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一并由非乡镇迁入乡镇(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报名时间之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致。(1)在乡镇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报名时间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2)在乡镇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而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签发时间在报名时间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区外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乡镇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1)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须于乡镇中小学招生前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取得《居住证》。(3)基本养老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在埇桥区或宿州市市本级缴纳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4)住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在乡镇购房居住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备案表);进城务工人员在乡镇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而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7.市管园区企业埇桥区农村户籍员工子女入学,需提供所在园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市管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居住证明》、园区企业就业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和三个月以上工资证明,可在园区学校就近入学。8.根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5月16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宿建指办〔2022〕5号)文件精神,实行购房入学政策。从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乡镇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在宿州主乡镇新购置二手房,同一房产从 2020年1月开始算起,原则上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所居住的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情况入学办法1.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市教体〔2021〕113 号)文件精神,需凭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住址证明、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2.乡镇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宿州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教体基〔2016〕37号)文件精神,乡镇(含市管园区、埇桥区)招商引资企业(以宿州市或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财务总监等)凭户口簿(区外户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住址证明、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3.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55号》《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办学性质:公办

招生对象: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

报名地点:各学校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13965308598

办公地址:北杨寨中心校

邮编:234000

邮箱:16413392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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