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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发文日期: 2018-10-08 15:22:16 生成日期: 2018-10-08 15:22:1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北杨寨行管区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评定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词:

埇桥区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评定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北杨寨行管区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10-08 15:22 责任编辑: wuxiang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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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住房保障质量达到标准,实现危房改造应改尽改。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评定、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农村住房、逐户评定、分类整治,做到农户住房安全排查全覆盖、评定全覆盖、危房改造及整治全覆盖,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住房排查。各乡镇要组织相关部门、村委会对辖区内的农户住房逐户查勘,初步评定疑似危房,做到不落一户一宅。

(二)开展住房安全评定。农户住房初步评定为安全住房的,由村、乡镇出具初步评定意见,报住建核定;初步评定为疑似危房的,由住建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房屋危险等级评定。

(三)开展危房整治。开展评定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要同步推进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做到有人居住必安全、无人居住必无痕,具体措施如下:

1、每一处有人居住,达到安全住房标准的房屋,必须有一张房屋评定表(包括一户多宅、新修缮和重建房屋)。

2、评定为B级的房屋,采取帮扶措施,督促农户修缮;评定为CD级有人居住的危房,要分类采取维修加固、重建、拆除搬离等措施,整治后的房屋要重新组织评定,确保住房安全;一户多宅,有人居住评定为C级危房的,鼓励修缮加固,无人居住且不愿修缮加固的,挂牌警示;评定为D级危房,符合纳入区级危房改造范围内的,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原D级危房一律拆除;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危房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拆除或加固修缮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危房清除全覆盖。

3、对于正在修缮和重建暂未搬入新居的农户,要安排临时性安全住所;未能及时拆除的危旧房屋,要搬出危房内的床铺、炊具等生活用具,确保无人居住、无居住痕迹。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认真排查,准确统计评定数据,确保区、乡、村三级数据一致。所有房屋安全评定结果由乡镇、村、户各存一份。

三、住房安全排查、评定、整治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10月10日前)

由各乡镇城建所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逐户填写《埇桥区农村住房安全评定表》,并建好档案,档案内容填写齐全,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评定、整治阶段(2018年10月中旬—10月底)

各乡镇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村报送的《埇桥区农村住房安全评定表》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审核,由区住建局委托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对各乡镇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鉴定。对现场不能明确或有争议的疑似危房,及时上报埇桥区住建局。同时组织开展危房整治工作,对农村住房安全评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

(三)区级验收及资金拨付阶段

    20181110日前完成区级验收工作,11月中旬前完成资金拨付。

四、住房安全评定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站、城建所、村委会要相互配合。驻点干部、扶贫工作队长负责组织带队入户调查,并配合区住建局开展工作。

(二)完善资料。各乡镇逐村逐户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并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填写准确无误,影像资料丰富齐全。

(三)加强调度。此项工作20181018日起,实行不定期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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