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埇桥区《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登记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行管区实际,已开展扶贫资产摸底和台账登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行管区11个村均为非贫困村,其中大王、丁楼、骑路、三官继续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运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把集体增实力、农户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户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农户利益的双赢。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按规定进行折股量化,保障各村和贫困户资产收益,带动提高各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二、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选择实施主体。一是项目选择,各村项目选择要充分考虑选择本村比较优势产业,通过贫困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共同参与议事的方式,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报乡镇政府汇总研究,报县级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实施主体选择,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主体应是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各村选择实施主体需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在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和村集体、贫困户高收益的基础上,报乡镇政府汇总研究,报县级主管部门论证审核,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属于政府采购、招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二)开展清产核资。乡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村级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入账,建立村级资产台帐,防止资产流失。清产核资结果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
(三)界定量化资产。村集体根据村级经营性资产的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确保界定适合折股量化的资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可纳入折股量化范围;村级光伏项目收益原则上作为村集体收益。
(四)明确量化对象。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通过民主讨论,村集体确定股权量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予以登记确认。
(五)制定量化方案。一是制定方案。涉及到的村制定本村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建立公正合理的资产收益分享机制,向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人口倾斜,不得在股权量化和分红上搞“平均主义”。重点向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和当年因天灾人祸或遭遇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人口倾斜,对已享受农村低保、五保补助的贫困户只可适当倾斜,将受益分给相对更需要的贫困户。二是动态调整。各村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经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民主评议和村集体民主决策,不再继续享受原有资产收益权,由村集体收回资产收益权后重新量化分配给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因病等返贫的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六)加强档案管理。各村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村集体加强记名收益权凭证的管理,建立股权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报告收益权变动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统筹安排,压实职责,成立资产收益扶贫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各村要按照“便于管理、易于操作”的要求,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实施方案和规范的、可操作的资产收益分配办法,不搞“一刀切”。要建立风险方案机制,制定资金投入和资金退出机制,对实施主体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管控,防止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流失,保障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收益。
(三)开展监督指导。乡镇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会商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北杨寨行管区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