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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3-03-16 16:32:05 生成日期: 2023-03-16 1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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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沱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服务指南】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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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沱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16 16:32 责任编辑: 沱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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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二、承办机构

区应急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遭遇自然灾害,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跳转至村级界面申请
     2、受理:所在乡镇对救灾资金发放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区级应急部门
     3、审查:区级应急管理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区级应急管理局批准,发放救灾资金物资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制证时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557-36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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