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沱河街道办事处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1-12-02 16:20:50 生成日期: 2021-12-02 16:20: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沱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转发政策:安徽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词:

转发政策:安徽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文章来源: 沱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02 16:20 责任编辑: 沱河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15561号)。具体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参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当前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