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好需救助人员的统计与核查工作。西关街道辖区内未发生灾害事故,尚无关于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及对象确定的信息可公开,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