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埇桥街道办事处 > 就业创业领域 > 就业失业登记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2-11-01 16:05:48 生成日期: 2022-11-01 16:05:4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埇桥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埇桥街道失业登记指南-社保所
词:

埇桥区埇桥街道失业登记指南-社保所

文章来源: 埇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01 16:05 责任编辑: 埇桥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

服务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失业登记申请人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申请人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申请条件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的失地(失林)劳动者。

5.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劳动教养的。

7.其他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解除劳动合同书

服务流程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地点:埇桥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办理结果和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咨询电话:0557-306710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