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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5-03-07 09:59:30 生成日期: 2025-03-07 09:59:3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汴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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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07 09:59 责任编辑: 汴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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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事项简述: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办理材料:1.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认定工伤决定书(部门内部核查)、3.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部门内部核查)、4.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5.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当场告知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大厅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10.咨询查询途径:工伤中心 0557-3927875

11.监督投诉渠道:工伤中心 0557-392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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