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信息维护、缴费申报、缴费记录查询
发文日期: 2024-03-18 14:51:00 生成日期: 2024-03-18 14:51:0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汴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服务指南
词:

【文字指南】(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8 14:51 责任编辑: 汴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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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三、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变更申请登记表

四、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C2区人社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八、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九、办理机构和地点

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C2区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3699118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区社保中心办公室:39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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