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一)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以登记的决定;(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结果送达:无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埇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十、咨询电话:0557-2610300
十一、监督投诉方式:0557-302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