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项简述: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参保单位因与参保人建立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死亡或单位拆分等原因减少人员。
3.办理材料:《人员增加表》或《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注:延迟申报时间等于或超过3个月的,不能跨年,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起薪当月工资表)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经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即办即达
7.收费标准:无
8.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永镇乡政务服务大厅
10.咨询查询途径:2610300
11.监督投诉渠道:302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