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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4-02-26 10:59:11 生成日期: 2024-02-26 10:59: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永镇中心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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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镇中心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6 10:59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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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实验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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