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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4-02-26 11:09:31 生成日期: 2024-02-26 1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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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永镇中心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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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镇中心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6 11:09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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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园)要突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加强对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的消防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合格并能正常使用。

2.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7.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使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加强对校(园)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0.教师的电动车一律不准在消防通道和学生的学习、活动、生活场所充电。

11.休息日、节假日除监控外,应将其它电路停掉。

    12.学校要定期开展消防“四个能力”的知识培训和防火演练,让师生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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