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园)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要做到“日看、周查、月报”。每周要对校园内设施设备、“三防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检查人员须两人以上,检查情况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2.学校(园)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后、每个月,都要对学校大门、食品卫生、校舍、宿舍、消防、体育场、实验室、微机室、厕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方案“五落实”。
3.每周对校园内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进行排查登记。
4.学校(园)要把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整改、销号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未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或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学校,将实施责任追究。
5.中心校每月至少对各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检查1次,并及时总结。
6.各校(园)每月25日前把安全隐患排查表上报到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