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信息维护、缴费申报、缴费记录查询
发文日期: 2024-06-19 08:52:30 生成日期: 2024-06-19 08:52:3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9 08:52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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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重度(二级以上)残疾等特殊群体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参保人到户籍所在的村(居)民委员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村(居)民委员会社会保障专管员初审并向上级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提交参保人员申请材料。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永镇镇社保所

十、咨询查询途径

1395687521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7-26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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