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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养老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1-01-21 15:15:24 生成日期: 2021-01-21 15:15:2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桃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桃沟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1 15:15 责任编辑: 桃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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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简述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埇桥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申报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复印件纸张统一为A4纸);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三、办理方式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参保申请受理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区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信息上报

村(居)委会协办员负责审核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社保所。

乡镇(街道)社保所经办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业务管理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县居保中心。

(3)参保信息审核

区居保中心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七、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桃沟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九、咨询查询途径

     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0557-46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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