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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养老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5-09 15:49:29 生成日期: 2024-05-09 15: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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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支河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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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文章来源: 支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09 15:49 责任编辑: 支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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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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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版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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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7-3699129
监督电话
0557-391003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7-3699129)

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 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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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版
目录清单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基本编码
00201400600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006002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006002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所属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埇桥区
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57-3699129)、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预约网址( 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窗口领取和结果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57-3910031
咨询方式
0557-3699129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
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五章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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