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基础教育改革也将确立新的质量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在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教育发展新的价值取向,深刻反映了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与教育的本质特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义务教育正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新课标改革如火如荼,育人目标直指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历着疫情的基础教育,如何充分发掘疫情大教材、全民抗疫大课堂的教育功能,强化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待教育督导发挥出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督导力度升级。让教育督导“长牙齿”,是《意见》的最大亮点,强调全力推进督导独立行使职能、建立专业化督学队伍,同时,通过监督、指导,“咬住”真问题,使相关单位做到及时整改、快速提升。《意见》第四部分给出了很好的答案,出台了完善报告、规范反馈、强化整改、健全复查、落实激励、严肃约谈、建立通报、压实问责等“八项”问责制度。完善的问责制度,使得教育督导有位、有为、有力,真正让各级政府、各类学校动起来、改过来、好起来,从而保障督导的效度。教育督导将迎来史上最为严格、最为规范的问责机制,全面提升督导力度。
督导力度的提升还体现在督导工作将形成“稳”“准”“狠”的全新局面。要做到稳和准,需要深入开展调研,发现真问题,掌握真情况,提出新举措。而要做到“狠”,则需要完善教育督导的法律体系,给督导授“权”赋“威”。《意见》明确提出两点要求,一方面,要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形成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法律体系的完善保障了教育督导的问责力度升级。
督导效率升级。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特别是疫情给我们提供的管理经验,要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效率,需要改革创新督导的方式方法。改革信息采集方式,为减轻基层负担,做到信息技术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借鉴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做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探索运用“互联网+督查”,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群众少“跑路”;创新教育督导形式,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督导工作作风,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面接待。真正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不作秀,不走“经典路线”;优化督导节奏,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订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切实提高督导效率。
督导水平升级。《意见》对督导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明确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管理和监督督导队伍,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作为国家督学,督政,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才能准确把脉政府在教育中所履行的主体责任,督促政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真正把教育放在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地位。督学,应具备丰富的一线教育管理经验、先进的教育理念,并站在学术视角指导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确保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国育才,为党育人,切实担负起育人的神圣使命,努力办人民满意学校。评估监测,要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督导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有效地“督”,高位地“导”,科学地“评”,让每一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让每一方教育优质均衡,让每一所学校健康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新时代,新教育,新督导。在国家、民族发展的新起点,在教育改革纵深推进的历史关键期,党和国家对教育督导寄予厚望。作为新一届国家督学,我将带着这份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国家督学,当好中国教育办学标准底线的“守护神”,当好中国教育办学质量底线的“守护神”,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