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三最”原则。即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2、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科学合理选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结合,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乡村规划,公共设施布局相衔接。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金补贴及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区扶贫局确认建档立卡中其住房为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资金补贴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维修户均0.6万元。
3、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新建或维修两种类型。新建或维修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20至80平方米范围内。
三、危房改造户确定程序
(1)农户申请
(2)村委会组织评议
(3)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
(4)乡镇审查并公示
(5)区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公示
(6)村委会公示栏公布
四、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新建和维修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根据危房鉴定报告,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新建、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五、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区财政开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各级补助资金均纳入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待竣工验收后由镇政府将核定的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区住建局、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或将补助资金打到乡镇财政所。
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对于乡镇或村组织修建的要有委托书,才能通过财政拨款。
埇桥区芦岭镇建设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