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内容分类: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发文日期: 2017-10-04 09:41:37 生成日期: 2017-10-04 09:41: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营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2017年大营镇镇南村设施农用地备案报告(贫困村温氏养殖扶贫项目)
词:

2017年大营镇镇南村设施农用地备案报告(贫困村温氏养殖扶贫项目)

文章来源: 大营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10-0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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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国土资源局、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埇桥区贫困村温氏养殖扶贫项目(养猪场)坐落在我镇镇南村,申请用地面积3.219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2.3560公顷)。设施农用地类型生产设施用地3.017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2.1940公顷),用途为猪舍(含表土堆场),绿化隔离带,附属设施用地0.202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0.1620公顷),用途为检疫检测及管理用房、集粪池、发酵床、仓库。

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181号)要求,该用地单位已将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等进行了公告,公告期内没有异议且与我镇、镇南村签订了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经批准备案后,我镇将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确保该项目按照实施农业生产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监督经营者按照土地复垦要求进行复耕并申请验收。现申请将该设施农业项目予以备案,请予审查。

 

 

 

大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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