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 就业创业领域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4-19 15:13:35 生成日期: 2024-04-19 15:13:3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大泽乡镇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词:

【办事指南】大泽乡镇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9 15:13 责任编辑: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一、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 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三、受理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 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2、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3、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0557-2511811

八、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

大泽乡镇社保所

十、结果告知方式

当场回复或短信回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