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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7-19 11:39:33 生成日期: 2024-07-19 1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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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泽乡镇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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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乡镇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19 11:39 责任编辑: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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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 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4、《关于做 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三、受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2、登录www.ahggzp.gov.cn网站,按照提示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 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照片,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内处理并短信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短信告知打印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短信告知审核未通过的理由。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冯东 15395572229

 八、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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