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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18-03-25 10:03:11 生成日期: 2018-03-25 10:03: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安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埇政办秘〔2018〕14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永安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3-25 10:03 责任编辑: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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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埇桥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桥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中心任务,结合我区实际,针对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责任明确、全面实施的原则,对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一般贫困户住房的危房实施改造2017831日前,完成全区所有经排查、公示、审核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于930日前全部拨付。

二、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核实阶段(1月20日---3月31日)。

1.各乡镇、有关街道成立以乡(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城建所长、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辖区内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2.各村书记、主任,扶贫工作队长、扶贫专干、城建所包村人员、区直单位包户干部共同对贫困户危房情况进行逐户核查对申请改造的危房拍摄图片取证、制定改造方案填写贫困户危房调查表(见附件)。各项危房改造资料以村为单位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各乡镇、街道于331日前完成辖区贫困户危房核查审核、公示公开举报电话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贫困户危房调查表汇总后,报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4.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监察、效能、住建、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档案进行核查,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8月31日)。

1.危房改造计划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定后,各乡镇、街道应立即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由申请人具体组织实施,各村书记、主任,扶贫工作队长、扶贫专干、区直单位包户干部、城建所包村人员予以协调配合,督促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区住建局要及时组织业务指导,确保改造工程质量达标和施工安全。各乡镇、街道每周将危房改造进度上报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贫困户住房为D类危房需重建的,补贴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由贫困户先行自筹解决,房屋竣工经区级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按照补助标准通过农户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

贫困户住房为C类危房需维修的,补贴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0.6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0.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由贫困户先行自筹解决,房屋竣工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区财政按照上述标准拨付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补助资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为AB类危房的,根据维修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要同步实施厕所改造,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改厕验收工作与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同步实施,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分别拨付资金。

3.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危房改造和改厕的初验工作,并将初验合格的形成报告,报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三大革命办公室申请区级验收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三大革命办公室组织住建、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逐户进行区级验收。

(三)资金拨付阶段(6月—9月30日)。

区财政按照危房改造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资金930日前完成。

三、审计监督

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全区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危房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对弄虚作假,挪用专项资金,未及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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