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要求,经市场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区扶贫开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现将1月份拟认定的扶贫产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扶贫开发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电话:0557-3026117
邮箱:yqqfpbxmg@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埇桥区拟认定扶贫产品目录情况表(1月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