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 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4、《关于做 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三、受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2、登录www.ahggzp.gov.cn网站,按照提示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 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照片,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内处理并短信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短信告知打印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短信告知审核未通过的理由。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董浩18734028886
八、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
曹村中心校西侧为民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