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 社会救助领域 > 临时救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临时救助
发文日期: 2023-04-03 10:26:34 生成日期: 2023-04-03 10:26:3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32号)
词:

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32号)

文章来源: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03 10:26 责任编辑: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