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2.自然人
3.不得高于20万员
4.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特许经营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若有);若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需提供企业章程,原件1份,复印件2份,保证人收入证明,原件2份,保证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原件3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 ,担保人收入证明,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认定表
6.申请: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社保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窗口审核;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由承办银行办理并发放资金
7. 30个工作日
8.宿州市朱仙庄镇社保所
9.电话告知0557-277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