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发文日期: 2020-06-15 21:11:46 生成日期: 2020-06-15 21:11:4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件通知】埇桥区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词:

【文件通知】埇桥区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6-15 21:11 责任编辑: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吸取“3月7日”福建泉州酒店垮塌事故的教训,树牢“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理念。根据《关于印发埇桥区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区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排查、整治范围

各乡镇,三八、汴河、城东街道,东城、汴北、鞋城、北杨寨行管会辖区内的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

二、排查、整治时间:3月25日至5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整治农村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改造建筑以及拆改主体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消除安全隐患。

四、排查、整治模式

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区级指导、乡镇统筹,行政村实施”的模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相关街道为责任主体,行政村负责具体实施。区政府将根据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和抽查复核情况,拨付一定工作经费,由乡镇统筹,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修缮或拆除等整治工作。区住建局全程做好监督指导,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消除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25日--4月5日)

各乡镇、相关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加大宣传,实行网格化管理,倒排工期,制定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进行宣传动员和摸排,为全面启动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打牢精准实施的信息基础。各乡镇要将工作方案、摸排情况和整治资金情况于4月5日前上报区住建局。邮箱:yqzjczg@163.com,联系人:韩强,联系电话:13965300446。

(二)整治实施阶段(4月5日--5月25日)

各乡镇、相关街道要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危旧房屋,要态度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坚决做到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修缮的坚决修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享受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项目、塌陷搬迁区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农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执行,原有破旧房屋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2.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按政策予以修缮。其他一般农户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由乡镇、相关街道和行政村统一组织实施,做到能修尽修,应改尽改。

3.对于子女有安全住房的,父母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危旧房屋的,按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2018年6月5日联合下发《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法定义务的通告》的规定,由子女接回赡养或出资修缮;确因老人不愿与子女共同居住的,子女务必保证其住房安全、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责令赡养人履行法定义务并依法公开处理,同时媒体予以曝光。

4.群众用于养殖或堆放杂物有利用价值不愿拆除的危旧房屋,由农户自行维修。

5.对于无人居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各乡镇、相关街道可以经司法所公证和相关人员见证对危旧房屋进行丈量登记,确认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签订行政村、农户两方承诺协议,承诺其以后如有整村推进、土地增减挂等项目,能够享受与其他同类房屋同等补偿政策后,予以拆除。

(三)验收归档阶段(4月5日--5月31日)

验收归档工作要始终贯穿整个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全过程,维修、拆除要有前、中、后三张照片,户档资料要真实准确。整治结束后,乡镇、相关街道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村以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区住建局申请区级复核验收。区住建局对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两个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核验。

六、工作措施

(一)压实责任。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建立区级、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包保网格,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相关街道要制定方案,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乡镇包村干部、建设所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村书记、主任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5月底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二)资金保障。区财政根据各乡镇、相关街道据实上报整治资金情况和抽查复核情况,统筹拨付一定奖补资金。整治工作由乡镇、相关街道监督实施,村级按照“资金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组织实施。对于上报整治资金明显偏多或偏少的乡镇、相关街道将进行全覆盖复核;其余乡镇、相关街道进行抽查复核;对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各乡镇、相关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召开专题动员会、小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防范不良社会舆情,切实筑牢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督查。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每周三召开调度会,整治结果纳入人居环境考核。各乡镇、相关街道每周必须完成整改总任务的15%,确保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每周一之前要把农户整治照片和进度情况及时上报区住建局。区督查办、区住建局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乡镇、相关街道整治成效和进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行动迟缓,未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治任务和信息上报的乡镇、相关街道由区委督查办进行交办并通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区大会上作表态发言;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D类危房整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问责,以责任倒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附件:1.埇桥区一般农户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2.埇桥区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人员信息表

3.埇桥区农村危旧房屋维修、拆除统计汇总表

4.埇桥区危旧房屋确认拆除协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