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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发文日期: 2020-12-03 10:25:08 生成日期: 2020-12-03 1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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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埇桥区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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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关于印发《埇桥区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3 10:25 责任编辑: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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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现将《埇桥区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埇桥区财政局

                                                               2014年9月17日

报: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市财政局

抄:埇桥区就业管理局,埇桥区人才服务中心

埇桥区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坚持保障基本、以事定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政策要求,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

二、购买服务适应范围

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是指区人社局依据一定的方式、标准和程序,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提供的就业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服务绩效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补助。区人社局是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监督管理,区就业局负责具体实施。

三、购买服务项目和补贴标准

我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购买项目共计8大项,13小项。

四、使用范围

基层平台通过完成服务项目获得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助、信息系统维护、就业服务设备购置、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经费和其他就业工作经费,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助支出不低于基层平台获得补助资金的40%。补助资金要坚持倾向基层原则,重点补助社区、行政村。对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助人员范围和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确保公平、激励工作原则确定。

五、补助申报

1.申报周期。为及时补充基层工作经费,除促进充分就业项目一年一次申报考核外,其他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补贴经费实行半年申报一次。

2.申报材料。基层平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于4月和10月集中向区就业局申报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总结;补贴申请报告;资金申报表;申报各项补贴人员花名册;申请资金使用安排计划。

六、绩效评估

区就业局在接到乡镇(街道)提交的申报材料后,从基层就业平台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对申报补助的乡镇(街道)进行绩效评估。

1.系统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服务等6个项目,依据《安徽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实名制信息核查相应补贴人数。

2.实地核查。对于系统无法提供相应服务情况的,应实地查看服务台账,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跟踪服务需查看走访记录卡。对于促进充分就业项目的绩效评估,应进行实地查看考核,采取评分制和好中选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电话回访。对于帮扶就业和创业的服务项目,区就业局应对享受服务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服务人数10人以上的,回访率不低于50%,10人以下的,回访率不低于80%。

4.公开公示。绩效评估结束后,区就业局应将绩效评估情况、拟补助资金等报告区人社局,经与区财政局商议后,将各基层平台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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