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1、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5号)
三、受理条件
(一)发放的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二)补发的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线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通过“网办系统”提交。
2、城镇户籍的劳动者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时村镇社保所, 由时村镇社保所登录就业内网办理。
3、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时村镇社保所, 由时村镇社保所登录就业内网系统办理。
五、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六、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回复、电话回复
八、咨询电话
盛睿 13695620983
九、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时村镇为民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