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推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芦岭中心校2019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线,以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厌学、贫困、路途远而失学辍学为目标,切实落实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持续提高我镇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中心校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翔,副组长:王勇,成员:蔡晓东、陈智、王风及各校校长。
(二)加大宣传。当前,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已不再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学生主要因厌学、家庭原因而导致辍学。学校要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和思想教育,利用宣传栏、标语和广播等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氛围。
(三)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学校将每年3月和9月定为控辍保学活动月,利用横幅、宣传车、宣传单入村入户进行宣传国家义务教育政策。通过宣传、教育,让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四)开展入户走访。各校要将学生实行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三级”包保制度,实行学生上课前点名制度和报告制度。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向镇政府、村委和教体局报告,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只要有一名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包保责任人要采取措施动员学生返校。做到“辍学或疑似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失学。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内涵,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1.学校牢固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学校内涵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设能够引导不同层面的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与挖掘潜能,因材施教。重视义务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耐心细致、体贴入微做好个别学习有差距、思想有问题、行为有失范、家庭有困难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实现依法治辍和以德治辍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的感召力、吸引力;对因漠视、冷落、嘲讽等导致学生辍学的教师严肃处理。教师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2.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因地因校制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着力消除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加大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3.落实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贫困(残疾)学生帮扶资助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认真开展“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残疾)学生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学生全部入学;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4.高度重视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各校对辖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完成对留守儿童数量、比例、构成、分布、特点及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的核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按照留守儿童“五个一”要求,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
三、有关要求
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中心校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班主任绩效考核、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实。
芦岭中心校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