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芦岭镇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任务分配
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任务分配
发文日期: 2019-08-17 16:07:46 生成日期: 2019-08-17 16:07:4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芦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危房改造宣传材料
词:

危房改造宣传材料

文章来源: 芦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8-17 16:07
字体大小:【    】

危房改造宣传材料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高质量实现中央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有保障的目标,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 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政府分类补助标准如下: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 万元;2、修缮加固户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0.4万元。

四、 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五、危房改造申报程序

1、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

2、 镇村干部入户调查评定危房等级;

3、 村委会评议、公示;

4、 乡镇审核、公示;

5、 县(区)级审批

6、 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

7、 组织施工;

8、 竣工后,镇级、区级验收;

验收合格,拨付资金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