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宣传材料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高质量实现中央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有保障的目标,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 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政府分类补助标准如下: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 万元;2、修缮加固户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0.4万元。
四、 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五、危房改造申报程序
1、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
2、 镇村干部入户调查评定危房等级;
3、 村委会评议、公示;
4、 乡镇审核、公示;
5、 县(区)级审批;
6、 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
7、 组织施工;
8、 竣工后,镇级、区级验收;
验收合格,拨付资金到农户“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