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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养老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5-01-07 11:04:23 生成日期: 2025-01-07 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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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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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7 11:04 责任编辑: 吴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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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在缴费期间,省内迁移户籍或户籍迁移至我省的参保人员,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到转入地村委会、乡镇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办理材料在缴费期间,省内迁移户籍或户籍迁移至我省的参保人员,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到转入地村委会、乡镇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在省内迁移户籍或户籍迁移至我省的参保人员,也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关系转移申请。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均可申请办理。

5.办理时限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应在4个工作日内通过转移系统下载《转出审批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在确认转入的个

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2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实收

处理,通过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系统内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材料。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通济二路A1783二层埇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基金征缴股 0557-3699129

11.监督投诉渠道基金征缴股 0557-369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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