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2.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3.办理材料:1.《准予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通知》、2.工资关系转移单、3.附表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事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557-3068200
11.监督投诉渠道:0557-306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