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征收安置户:
陈营孜安置区A1#、A2#、A3#、A4#、A5#、A6#、A7#、A8#、A9#、A10#楼,B1#、B2#、B3#、B4#、B5#、B6#、B7#、B8#、B9#、B10#楼住宅已具备安置上房条件,现开始办理上房结算手续,特公告如下:
1、集中办理上房手续时间: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法定工作日办理)。
2、办理上房手续时,务必请被征收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三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以便查验,为您办理安置差价结算等上房手续。
3、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2025年8月3日止,另按原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标准再行发放3个月,发至2025年11月3日,逾期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2025年11月3日前办结上房手续,房屋结构差价款可享受5%优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除外)。
4、《安置差价结算清单》经街道办事处与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应缴房款在2025年11月3日前一次性交清,逾期不能结清的重新结算,同时取消上房差价款5%的优惠。
5、集中办理地点:磬云路大市场1号商业楼101室。烦请各位相互告知。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