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无障碍
繁体中文
您的位置:
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自然资源领域
>
用地审批
>
乡(镇)村公共设 施、公益事业建设 用地审核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乡(镇)村公共设 施、公益事业建设 用地审核
发文日期:
2025-08-12 14:40:32
生成日期:
2025-08-12 14:40:3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收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的公告
关
键
词:
关于收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的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2 14:40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依据
《宿州市埇桥区
36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收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特此公告。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