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乡(镇)村公共设 施、公益事业建设 用地审核
发文日期: 2025-08-12 14:40:32 生成日期: 2025-08-12 14:40:3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收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的公告
词:

关于收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的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2 14:40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小:【    】

依据《宿州市埇桥区36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收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特此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