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24〕7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区教育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含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审标准
1.《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
2.《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
三、申报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报。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文件,个人对照评审标准条件,结合单位实际,向单位提出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单位组织审核、推荐。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不超过2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职工代表组成审核推荐小组,审核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审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表现、教学能力、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
(三)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对单位推荐和公示情况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包括:评审推荐细则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查,对照评审标准推荐要求,逐项进行,确保申报符合条件和材料真实。
四、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各申报单位须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已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直接凭账号密码登录即可)。申报个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由单位审核,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网址: http://hrss.ah.gov.cn/。
3.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逾期后省人社厅网络平台申报功能自动关闭,区级无法受理材料申报工作。
4.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咨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5.网上申报材料要求及清单: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学校对照原件进行审核。网上申报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学校签字、盖章。由申报人扫描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教师资格证书”等)后,进行网上提交。
(一)证件: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非公办学校参评教师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与学校签订的用工合同或社保证明。
(二)表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可从申报系统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逐级审核盖章上报;
(三)业务材料:
1.工作总结一篇原件;
2.工作量饱满的证明;
3.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3.上一学年度一个学期完整的教学设计(抽取两课时的典型课例上传至网上系统);
4.单位公示证明(附件1)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
申报教师网上上传材料结束后,还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上述清单中的材料原件、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表(该评审表由网络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人下载后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附件3《2024年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上述纸质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于11月1日交至区教育局人事股。
五、有关申报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时:今年申报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学时计算(每年不低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
(二)有关年限计算: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所需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及年龄等一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评审推荐纪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成立审核推荐领导小组,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二)规范评审推荐程序。各学校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坚持对照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推荐和公示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的单位,一经查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个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从下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2024年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