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经永镇镇环保工作站工作人员在永镇镇单圩村现场核实,问题反映部分属实。此堆点作为秸秆的临时存放、由负责人陈龙旺管理,起火原因系工人为了清理堆场残留的秸秆而故意点燃、从而引发了焚烧现象,火势随即已被扑灭。
二、查处情况
鉴于现场实际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永镇镇:立即组织人员对焚烧地点周边残留的秸秆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焚烧秸秆事件。永镇镇已责令负责人清理沟渠内散落的秸秆,并对秸秆堆堆场的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和宣传。经永镇镇环保工作站人员排查焚烧现场未发现污染沟渠现象。下一步镇政府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