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0日(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7-3026395,0557-3670060
通讯地址: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23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1 |
宿州怡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分拣10000吨金属废料项目 |
宿州怡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 |
本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灵寺村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约29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所需设备包括输送机、装载机、湿式球磨机、摇床水洗分选机等。 |
2025-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