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不动产单元码 |
1 |
2024-04# |
埇桥区曹村镇:曹村镇湖庄村村用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
3078(4.6170) |
供电 |
0.1≤R≤0.5 |
≤40% |
≥10% |
25 |
45 |
207.765 |
341302021008GB20210W00000000 |
2 |
2024-05#-1 |
曹村镇湖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8GB20211W00000000 |
3 |
2024-05#-2 |
曹村镇湖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8GB20212W00000000 |
4 |
2024-05#-3 |
曹村镇湖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8GB00004W00000000 |
5 |
2024-05#-4 |
曹村镇湖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8GB00005W00000000 |
6 |
2024-05#-5 |
曹村镇湖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8GB00006W00000000 |
7 |
2024-05#-6 |
曹村镇湖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8GB00007W00000000 |
8 |
2024-05#-7 |
曹村镇曹村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07GB20551W00000000 |
9 |
2024-05#-8 |
曹村镇曹村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17GB00001W00000000 |
10 |
2024-05#-9 |
曹村镇闵贤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13GB00017W00000000 |
11 |
2024-05#-10 |
曹村镇闵贤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13GB00018W00000000 |
12 |
2024-05#-11 |
曹村镇张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14GB00002W00000000 |
13 |
2024-05#-12 |
曹村镇张庄村 |
400(0.6) |
供电 |
R≥0.2 |
≥20% |
/ |
25 |
45 |
27 |
341302021014GB00003W00000000 |
14 |
2025-01# |
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曹村镇三环村用地以南、以东,彭祖路以北,宿州市杰牌化学有限公司、安徽汇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
16433 (24.6495) |
工业 |
R≥1.2 |
≥40% |
≤15% |
50 |
10.5 |
258.81975 |
341302021002GB10452W00000000 |
15 |
2025-02# |
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闵南东路以南、曹村镇桃山村用地以东,安徽艾科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北,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西 |
16389 (24.5835) |
工业 |
R≥1.2 |
≥40% |
≤15% |
50 |
10.5 |
258.12675 |
341302021003GB20237W00000000 |
16 |
2025-07# |
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宿州徐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东,安徽宏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北,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曹村镇左洼村用地以西、安徽火花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南 |
53123 (79.6845) |
工业 |
R≥1.2 |
≥40% |
≤15% |
50 |
10.5 |
836.68725 |
341302021005GB00020W00000000 |
17 |
2025-08# |
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东,曹村镇桃山村、曹村镇马湾村用地以北,桃山路以西、宿州陆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南 |
20024 (30.0360) |
工业 |
R≥1.2 |
≥40% |
≤15% |
50 |
10.5 |
315.378 |
341302021009GB00003W00000000 |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新建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及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宿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4-04#地块要求: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该宗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挂牌出让,土地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日内,将建筑物价款137.2247万元缴至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账户,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该宗地仅限于建设风力发电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4、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5、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6、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7、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由埇桥区曹村镇镇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8、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9、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4-05#(1-12)地块要求: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由曹村镇镇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6、该宗地仅限于建设风力发电机组和配套设施,项目实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7、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5-01#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依据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函,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其他具体指标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此条款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及区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与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5-02#地块要求: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依据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函,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其他具体指标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此条款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及区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与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5-07#地块要求: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依据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函,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属有色金属制造业;《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其他具体指标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此条款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及区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与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5-08#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依据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函,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为有色金属制造业;《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其他具体指标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此条款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及区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与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三、公告、挂牌时间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出让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6日,挂牌时间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16日15时30分,在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4日,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5年5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期间,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2025年5月16日15时30分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在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报名,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审查。竞买人需承诺所上传的电子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提供原件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原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CA办理方式:CA锁办理可在网上申请注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CA办理及网上报名办法提供技术咨询。(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咨询电话0557-3030327)。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四)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五)2024-04#及2024-05#(1-12)地块为同一个项目,参与竞买者不得分开竞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陶先生
联系电话:0557—3917609 0557—3020997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宿州市埇桥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520601549921000002043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X宗地竞买保证金。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