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文许字〔2025〕01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秦子奇(宿州市京皖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03月12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关于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政许可申请。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201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第59项;《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66 号令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