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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内容分类: 环境信访
发文日期: 2025-01-06 15:01:02 生成日期: 2025-01-06 15:01: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群众反映“蔬菜被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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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蔬菜被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6 15:01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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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该单位为“祁东煤矿四采区地面分段压裂水平井瓦斯预抽”项目的承建方,项目地点位于埇桥区蕲县镇团结村,2024年11月8日开工建设,预计于2025年4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埇桥区将该项目列为2024年度区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经省发改委、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获批,共设计4口地面钻孔,从地面施工钻孔,与目标煤层沟通,抽采目标煤层的瓦斯,尽可能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和压力,为后续采煤创造安全的开采环境,避免瓦斯突出,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为推进项目进度,L2井场钻孔施工设备11月8日-11月27日,使用柴油机作为动力,群众认为柴油机排出的气体对种植的蔬菜生长有一定的影响,要求经济补偿。目前该项目施工已停止使用柴油,11月27日供电到位后,一直使用电机作为施工动力。承建方与蕲县镇团结村村委会积极协调商议,对因使用柴油机造成的影响,进行一定经济补偿。

二、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分别在2024年12月9日、12月17日对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调查,L2井场钻孔施工设备均有围挡,东侧种植约20亩菊花芯蔬菜,该项目无污水排放行为,现场未发现污染迹象。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发生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承建方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并严格落实。

三、反馈情况

执法人员已与群众取得联系,沟通解释了处理情况,该群众对我单位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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