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区分局执法人员前往道东华府春天菜市场。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施工单位为: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前几日,该公司组织人员在位于宿州市埇桥区道东街道办事处华府春天菜市场东侧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作业,在挖掘路面时,由于现场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致使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联系到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现场宣传了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并提出如下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在破路施工时要使用雾炮进行降尘、抑尘,对场地内堆放的裸露泥土进行有效覆盖,禁止随意堆放。针对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复查情况
12月17日,执法人员复查现场,该电动汽车充电桩工程路面挖掘工序已完工,配有雾炮机一台,现场未施工作业,裸土已全部覆盖。我分局已责成道东街道办事处对此工程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