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批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1-06 15:35:42 生成日期: 2025-01-06 15:35:4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埇环建字〔2025〕4号
名  称: 关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祁东煤矿四采区瓦斯抽放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词:

关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祁东煤矿四采区瓦斯抽放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6 15:35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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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

报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祁东煤矿四采区瓦斯抽放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祁东煤矿,总投资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定向钻机等瓦斯治理设备,施工期建设2座井场,设置2组共4口水平井,运营期在井场范围内建设2座抽放站。服务期满后进行复垦。项目已经埇桥区工信局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瓦斯抽放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24)表1中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限值,要求煤矿瓦斯抽放系统的高浓度瓦斯禁止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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