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埇桥分局)更名的批复》(埇编(2024) 2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正式更名为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市政、园林、环卫等城市管理相关公共服务职能。原承担的城市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划入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埇桥区城市管理局),故无相关信息发布,特此情况说明。